李强签订邦务院令 颁发《稀土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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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首都6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稀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规定稀土管理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我国的路线方针国策、决策部署,坚持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Use)并重,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危、科技(Technology)创新、绿色发展的原则。
二是加重稀土资源保护。明确稀土资源属于我国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可能者破坏稀土资源,我国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
三是健全稀土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Nature)资源等有关部门在稀土管理方面的职责,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国人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稀土管理有关工作。
四是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我国对稀土产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规定稀土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矿产资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安危生产和消防的法律(Law)法规,保障达成绿色发展、安危生产。
五是完善稀土全产业链监管体系。规定对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并优化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稀土综合利用(Use),建立产品追溯制度,严格流通管理。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Law)责任。规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Use)、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Carry Out)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对非法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Law)责任。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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